為瞭解臺灣癌末病友對於安寧療護認知,國民健康署於二○一一~二○一二年委託調查研究,其中僅有46.2%的病友及61.6%的家屬可以正確地認知安寧療護為「讓病人心靈舒適生活有尊嚴的照顧方式」;仍有39.3%的病友、28.5%的家屬認為安寧療護是消極地「等死」。此結果顯示臺灣在安寧療護推廣多年後,雖然民眾在知曉度上有所提升,但對於其理解程度仍有待加強。


預立醫療自主,放手≠放棄

   國民健康署表示,安寧療護並非是消極地「等死」或「放棄治療」,而是在醫師的專業評估後,避免持續無效的治療、檢查,增加病友的痛苦,並且協助病友與家屬面對死亡,能夠共享最後的時光。國健署署長邱淑媞說:「安寧療護強調尊重臨終病人自主權,免除末期病人不必要的急救處置,以確保病患的醫療權利並維護其生命尊嚴。」

 

癌末病友近5成獲安寧療護

  二○一三年臺灣癌症病人死前一年內曾接受安寧療護(安寧住院、居家、共同照護)率達47.5%,表示近5成的癌症死亡病人,能得到完整的身、心、靈的關懷與醫療,減輕末期的身體疼痛及心理壓力,安詳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。期望未來更多民眾能瞭解及享有這樣的照顧,使臨終病人及其家屬都能生死兩相安。

 


安寧照顧基金會為協助末期病人獲得適當之醫療,及減輕經濟貧困者的家庭負擔,針對不同照顧需求提供醫療費用補助、住院及居家看護費、安寧居家交通費及急難救助費等需求,透過本會合約醫院社工或安寧醫護人員提出申請,給予末期病人及家屬完整的照護與關懷。


補助對象:本會合約醫院服務之末期疾病病人或家庭,認同並接受安寧療護之照顧,且有下列情況者:
1.經濟貧困者。
2.主要照顧者長期照顧病人,致身心俱疲者需喘息照護協助。
3.無法符合經濟貧困申請標準,但經安寧團隊評估後,仍需要社會救助者。
4.其他:未符合上述兩項,但病家因生理、社會心理需求,需經費協助之狀況,得另案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紜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