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   2008/3/10

 

 

每年到了三八婦女節,不少壽險公司趁機推薦自家的婦女險,金管會表示,婦女險與一般健康險最大的不同,就是女性懷孕時所面臨的特定風險、特定手術和特定疾病,都可提供保障。

 

目前市場推出的醫療保險,除特定的懷孕相關疾病、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及剖腹產外,多會將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列為除外責任,不予承保。

 

事實上,女性在懷孕、分娩所面臨的健康風險也最大,一般醫療保險卻不提供保障,等於是讓女性作風險規劃時出現大漏洞。

 

壽險業因此另外設計「婦女險」或「婦嬰險」,「婦女險」除保障身故、全殘外,以保障女性特定疾病,例如紅斑性狼瘡、乳癌、子宮頸癌等為主,部分保單會再加上娠期併發症(如子宮外孕、子癇症等)與生育給付等特殊期間醫療保障;「婦嬰險」則加上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、嬰兒住院醫療。

 

金管會表示,由於婦女險商品內容多樣化,建議消費者投保前應注意下列事項:

 

一、保障內容:針對不同的保險需求,保險公司提供不同特定疾病的給付,消費者應了解這些給付內容是否為自己所需,另其給付條件消費者也應充分了解,以免繳了保險費,保險事故發生卻得不到保障。

 

二、可單獨購買或必須搭配主約購買:有些商品是以附約方式銷售,故須搭配主契約方可購得,消費者應注意。

 

三、除外責任:除外責任是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,消費者應充分了解,以避免投保後未獲理賠,產生糾紛。

 

四、投保限制:一般婦女險多訂有投保年齡之上限,且如已經懷孕,其妊娠周數是保險公司列為考量是否承保的因素之一。

 

五、等待期間:通常因保障項目不同,訂有30日至90日不等之等待期間,被保險人於這段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,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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